龙山商业街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山商业街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六横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甬舟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甬舟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山商业街提升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042.9883 万元,工程概算 914.03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759.2771 万元,建设规模:对龙山商业街的地下排水管道改造修复、建筑外立面及屋面改造、广场景观提升改造、景观照明电气以及景观给排水等内容。
建设地点:普陀区六横镇龙山街。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地下排水管道改造修复、建筑外立面及屋面改造、广场景观提升改造、景观照明电气以及景观给排水等内容等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59.2771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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