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照高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综合配套项目(一期)提升改造—奇瑞商用车日照皮卡基地EPC(项目名称) 已由2501-371194-04-01-6000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日照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0亩,现对原有供水、消防、电气、道路、污水处理、排水系统及景观进行提升改造,对厂房及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奇瑞商用车生产制造使用。
2.2建设地点:日照市山海路以北,荷泽路以东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投资估算:约150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相关设计、采购、施工、维修、调试、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保修及配合发包人手续办理、工程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其他项目上没有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担本项目施工职责的单位,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招标人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5年01月25日至2025年02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RZZS)。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唯一途径。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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