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提升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审【2024】38号、温发改审函(2024)7号(项目代码:2404-330300-04-01-5328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温州市人民医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位于温州市人民医院信河院区内,西侧为信河街,北侧为周宅祠巷,南侧为七圣殿巷,东侧为仓后巷。温州市妇幼保健院批复床位数700张,此次室内装修改造面积17640平方米,涉及院区 1 号楼、10 号楼;外立面提升面积12728.5平方米,涉及 1 号、2号、3号、4号、5 号、6 号、7 号、8 号楼;院区内老旧道路翻新3460 平方米、景观绿化提升 417 平方米、大门改造 1项等,具体以发改委批复为准。本次投标最高投标限价12.15万元。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分批分项目,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内容进场检测,实际检测工作完成后一周内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2.2 招标范围: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提升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具体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招标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见证取样检测(通用)或见证取样检测(房建),并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有效期内。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者,请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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