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园及历史长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JQ68-G3008)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编号:2025-JQ68-G3008
三、最高限价:359031.28元
四、项目概况: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
1.八仙园周边环境整治:主要对八仙园周边进行改造,修缮八仙园池底渗漏及跌水、喷泉景观;改造周边洗墙灯、投光灯以及防水灯带。
2.历史长廊周边环境整治:主要对现状绿化及人行步道进行整治。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连续12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四)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企业与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陕西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惩戒对象, 未被军队采购网(网址: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供应商提供公告日期之后的截图);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谈判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八)报价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
六、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领取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9日(08:00—11:5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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