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东侨消防大队营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东侨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东侨开发区 2.2 控制价(估算价):199.75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80.3492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东侨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景观主要内容:道路改造,门卫与大门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新建围墙,绿化设计,增设消防小品与升旗台,柱头灯等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项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14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4.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3 其它要求: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3月19日10时29分18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5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东侨开发区陈普路8号南部旧办公楼903室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陈普路8号 联系人:许 联系电话:0593-2977159 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4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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