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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百千万工程”--鹤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一期)项目-农村道路两侧风貌提升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4-03-15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1-440784-04-01-721797

投资项目名称

鹤山市百千万工程——鹤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一期)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鹤山市百千万工程--鹤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一期)项目-农村道路两侧风貌提升及配套工程

标段(包)名称

鹤山市百千万工程--鹤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一期)项目-农村道路两侧风貌提升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鹤山市鹤城镇。

资金来源

由鹤山昆仑客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由鹤山昆仑客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规模:G325鹤城段沿线(Y086、工业区2号路口、3号路口)及S270-双和公路路口共4个路口景观升级改造,鹤城工业二区、三区路侧硬底改造2处(含德力机械—牛力机械路段新增非机动车道)、排水改造1处、建设1个市政绿地公园及多个村庄出入口照明改造等。建设内容包括挖填土方、挡土墙、清淤、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
项目概算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00万元。
总工期(招标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满足各阶段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包括设计概算编制及成果)、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招标内容

鹤山市百千万工程--鹤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一期)项目-农村道路两侧风貌提升及配套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山市百千万工程--鹤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一期)项目-农村道路两侧风貌提升及配套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2311-440784-04-01-721797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昆仑客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鹤山昆仑客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G325鹤城段沿线(Y086、工业区2号路口、3号路口)及S270-双和公路路口共4个路口景观升级改造,鹤城工业二区、三区路侧硬底改造2处(含德力机械—牛力机械路段新增非机动车道)、排水改造1处、建设1个市政绿地公园及多个村庄出入口照明改造等。建设内容包括挖填土方、挡土墙、清淤、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

项目概算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00万元。

总工期(招标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满足各阶段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包括设计概算编制及成果)、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鹤山市鹤城镇。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招标 鹤山市百千万工程--鹤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一期)项目-农村道路两侧风貌提升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 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一)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二)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项目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的资格要求 :需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施工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的资格要求 :需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拟委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可为同一人。

设计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专业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 鹤山市百千万工程--鹤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一期)项目-农村道路两侧风貌提升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获取招标文件。(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6)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7)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8)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需按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要求在该平台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的公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的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的通知》(江建〔2023〕7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以开标现场打印投标人确认的开标当天凌晨一时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7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3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详见《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需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应按照《江门市 GDCA 数字证书业务指引以及客户端下载》或《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引(含办理及使用)》的要求,办理 CA 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4 9 9 30 分,地点为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4.1 款执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昆仑客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人:冯小姐

电话:0750-8398881 电话: 0750-8810935

监督部门: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50-8965861

2024年3月15日


工期(交货期)

180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鹤山市百千万工程--鹤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一期)项目-农村道路两侧风貌提升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一)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二)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项目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的资格要求: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施工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的资格要求: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拟委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可为同一人。 设计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专业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 鹤山市百千万工程--鹤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一期)项目-农村道路两侧风貌提升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获取招标文件。(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6)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7)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8)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需按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要求在该平台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的公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的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的通知》(江建〔2023〕7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以开标现场打印投标人确认的开标当天凌晨一时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7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3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详见《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需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应按照《江门市 GDCA 数字证书业务指引以及客户端下载》或《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引(含办理及使用)》的要求,办理 CA 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3-15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22 17: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4-09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4-09 09:30:00

开标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鹤山昆仑客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10号

招标人联系人

唐小姐

联系电话

0750-839888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郑健勇

联系电话

13702711882

招标监督机构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0-8965861

发布责任人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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