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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21、22层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 2022-10-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1、22层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9日 08: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3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74.132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26916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福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邹先生/0591-8330958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0591-87526916
附件:
附件1磋商公告.docx

项目概况

21、22层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HCG2022-132

项目名称:21、22层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132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132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技术指标

数量

交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包预算(元)

谈判保证金(元)

1

室内装修及景观改造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批

按磋商文件要求

741324

14826

合同履行期限:45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包:1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资格承诺函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9日 至202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报名期限内,报价人应到指定地点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福马路2号

联系方式:邹先生/0591-83309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联系方式:李工/0591-87526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91-8752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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