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四川美术学院虎溪校区多功能厅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重庆市企业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403-500356-04-05-41818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美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美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四川美术学院虎溪校区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主要包括出入口综合提升改造、结构优化改造、室内装饰工程和设施设备更新等。项目采用钢结构形式,在现有的建筑之上加建约1200平方米的会议空间,钢结构最大跨度20米,整个建筑采用独立桩基,同时因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毗邻周边建筑,需对现有建筑加强保护措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9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6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括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等内容,具体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原有混凝土建筑的拆除工程以及建渣的处理、钢结构施工(包括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工程等。施工过程中会出现移栽大型乔木以及景观改造等工作,现场场地狭窄,材料转运不便,且无法采用大型吊车。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2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防水工程60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8 日历天;其他服务/ 日历天;
施工工期:117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A、B设计资质之一):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的1个类似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由联合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分工及职责。
招标人: | 四川美术学院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路56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程先生、贾女士、徐先生、王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0000 | 邮编: | 400000 |
联系电话: | 13452356565 | 联系电话: | 023-6770602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文章推荐: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施工一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