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外立面改造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GCJS2024GD000197
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公告名称: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2024-05-30
公告结束时间:2024-06-19
2.4合同附件4:额外费用报价表.xlsx
标段/包名称: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外立面改造设计项目
标段/包编号:GCJS2024GD000197001
采购控制价(元):***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5626131756
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外立面改造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外立面改造设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外立面改造设计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
2.3项目规模:见下表,设计要求及设计内容详见《委托设计合同》及《设计任务书》:
序号 | 区域 | 建筑面积/数量 |
一、外立面 | ||
1 | 购物中心外立面 | 20000 m² |
2 | 北门相邻塔楼外立面 | 420 m² |
二、专业项目 | ||
1 | 购物中心泛光设计 | 1项 |
2 | 购物中心幕墙设计 | 1项 |
三、景观 | ||
1 | 四个出入口景观 | 7960 m² |
注:①上表所列建筑面积仅供设计方作为设计范围参考,实际设计范围应包括外立面所有面积含退台及建筑构筑物,且设计费用并不因此调整。②如甲方在上表所列范围外增加设计购物中心的其他区域的,如增加部分的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上表所列公共区域总建筑面积的5%的,则设计费用不予调整;如增加部分的建筑面积超过上表所列公共区域总建筑面积的5%的,则就超过总建筑面积的5%的部分,甲方与设计方另行协商确定设计费用。
2.4 项目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委托设计合同》及《设计任务书》。
2.5 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符合建设地块的设计要求;符合中国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6设计服务期限:从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之日开始至本项目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7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45万元。
2.8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以上(含本数)或幕墙面积13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类似设计业绩。
注:①类似设计业绩(须为国内业绩)指商业建筑的建筑设计或幕墙设计(设计范围必须包含外立面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
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应综合反映以下信息: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总金额或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日期及双方签章),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信息的,投标人应提供业主证明文件等材料。
③建筑工程根据GB/T50841-2013,分为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等。其中民用建筑工程包含居住建筑、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百货商场、综合商厦、购物中心、会展中心、专业商店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工业建筑工程分为厂房(机房、车间)、仓库、辅助附属设施等。
3.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s://www.gdgczb.com),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s://www.gdgczb.com)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注册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20-2236000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s://www.gdgczb.com)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U盘递交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15分至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U盘递交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
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020-85590899
邮箱:yyglb@teemall.com.cn
招标人上级单位: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8374251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梅园路8号一楼国信招标
联 系人:林工、冯工
电 话:020-83180883
电子邮箱:657244603@qq.com
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外立面改造设计项目
招标澄清答疑
各投标人:
现将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外立面改造设计项目招标澄清答疑如下:
1、投标前附表中的投标内容参照第六章投标内容及格式,参照格式文本未见目录包含的合同条款响应表及技术偏离表。
答:前附表已明确本项目不允许合同条款及技术偏差,投标人无需提交合同条款响应表及技术偏离表,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删除目录的上述相关内容。
2、投标人声明及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是否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答:是,可以编制在商务部分文件。
3、招标文件中未具体明确技术文件的文件格式与文件大小要求,能否具体给出格式要求与文件大小要求?
答:文件格式与大小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系统上传要求。
4、附件中未含天河城现状立面以及剖面的CAD图纸,能否提供相关CAD图纸?
答:本项目无CAD图纸,仅有扫描版PDF格式。投标人需自行将图纸转为CAD图纸。
5、设计范围内未明确规定的范围,如东西南面广场相邻的景观区域,是否明确后续改造不含且不动该范围?
答:设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外立面及景观设计区域、外立面及退台情况。
6、对于商场内临近边缘平台的商业业态是否允许调整?
答:暂定不调整。
7、合同条款部分1.4设计范围注:1.上表所列建筑面积仅供乙方作为设计范围参考,实际设计范围应包括各区域所有面积且含退台及建筑构筑物。
可否改为1.上表所列建筑面积仅供设计方作为设计范围参考,实际设计范围应包括外立面所有面积含退台及建筑构筑物。
答:合同不作调整。
8、合同条款部分建议在1.5.5条中补充赔偿上限,例如:累计赔偿额合计不超过本合同设计费暂定总价。
答:合同不作调整,1.5.9条中有要求乙方购买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保险标的应涵盖乙方设计疏忽造成的损失。
9、合同条款部分建议在4.3条中增加最长支付期限,例如(参考,可具体修改):自施工图设计阶段最终成果文件经甲方签收之日后1年内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尚未通过的,1年期满7日内,甲方应付清乙方全部设计费。
本合同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全部或部分已使用的,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自甲方全部或部分使用之日起7天内向乙方付清全部设计费。
答:合同不作调整。
10、合同条款部分4.6条重大调整、根本性修改。无具体标准,或有争议,建议针对可能发生的返工修改或变更情形予以补充。
答:合同不作调整。
11、合同条款部分6.1条甲乙方逾期违约金比较,建议对等约定。
答:合同不作调整。
12、合同条款部分6.6.1该条款不合理,合同终止后,甲方是否同意使用非我方可了解的情况。既然已提交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就应当支付相应设计费,建议予以调整。
答:合同不作调整。该条款是基于合同6.6条所指的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
本澄清答疑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外立面改造设计项目
招标澄清答疑
各投标人:
现将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外立面改造设计项目招标澄清答疑如下:
1、投标前附表中的投标内容参照第六章投标内容及格式,参照格式文本未见目录包含的合同条款响应表及技术偏离表。
答:前附表已明确本项目不允许合同条款及技术偏差,投标人无需提交合同条款响应表及技术偏离表,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删除目录的上述相关内容。
2、投标人声明及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是否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答:是,可以编制在商务部分文件。
3、招标文件中未具体明确技术文件的文件格式与文件大小要求,能否具体给出格式要求与文件大小要求?
答:文件格式与大小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系统上传要求。
4、附件中未含天河城现状立面以及剖面的CAD图纸,能否提供相关CAD图纸?
答:本项目无CAD图纸,仅有扫描版PDF格式。投标人需自行将图纸转为CAD图纸。
5、设计范围内未明确规定的范围,如东西南面广场相邻的景观区域,是否明确后续改造不含且不动该范围?
答:设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外立面及景观设计区域、外立面及退台情况。
6、对于商场内临近边缘平台的商业业态是否允许调整?
答:暂定不调整。
7、合同条款部分1.4设计范围注:1.上表所列建筑面积仅供乙方作为设计范围参考,实际设计范围应包括各区域所有面积且含退台及建筑构筑物。
可否改为1.上表所列建筑面积仅供设计方作为设计范围参考,实际设计范围应包括外立面所有面积含退台及建筑构筑物。
答:合同不作调整。
8、合同条款部分建议在1.5.5条中补充赔偿上限,例如:累计赔偿额合计不超过本合同设计费暂定总价。
答:合同不作调整,1.5.9条中有要求乙方购买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保险标的应涵盖乙方设计疏忽造成的损失。
9、合同条款部分建议在4.3条中增加最长支付期限,例如(参考,可具体修改):自施工图设计阶段最终成果文件经甲方签收之日后1年内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尚未通过的,1年期满7日内,甲方应付清乙方全部设计费。
本合同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全部或部分已使用的,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自甲方全部或部分使用之日起7天内向乙方付清全部设计费。
答:合同不作调整。
10、合同条款部分4.6条重大调整、根本性修改。无具体标准,或有争议,建议针对可能发生的返工修改或变更情形予以补充。
答:合同不作调整。
11、合同条款部分6.1条甲乙方逾期违约金比较,建议对等约定。
答:合同不作调整。
12、合同条款部分6.6.1该条款不合理,合同终止后,甲方是否同意使用非我方可了解的情况。既然已提交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就应当支付相应设计费,建议予以调整。
答:合同不作调整。该条款是基于合同6.6条所指的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
本澄清答疑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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