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12024083003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和平监理[2024]08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劝业场更新利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项目已由 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和审批备〔2024]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新劝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3205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4643万元,银行贷款:5856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5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新劝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劝业场更新利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项目,建设规模为55000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约65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5000平方米,其中老厦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新厦建筑面积约39000平方米,包含天津劝业场老厦的保护工程和新厦的提升工程,总投资额73205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劝业场街道和平路290号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劝业场更新利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项目监理,招标范围:项目占地面积约65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5000平方米,其中老厦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新厦建筑面积约39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73205万元。包含天津劝业场老厦的保护工程和新厦的提升工程,地下一层,其中最大单体面积约39000平方米,最高层数10层。最大高度43.5米。本项目老厦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主要包括拆除工程、文保修缮、商场室内装修改造、机电改造、结构加固、人防工程改造(包含但不限于人防区设备管线及其孔洞改造工程等)、LED屏、电梯扶梯改造(包含但不限于利旧检测、更换及维修、缺陷责任期内维保等)、导标改造,外立面改造、新厦石材外檐幕墙及外墙保温的检修、夜景照明改造、采光顶改造、原车库改造、屋面改造、新增屋顶机房、景观改造、室外及配套工程等监理工作。监理工作内容: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原则,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总投资额268.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8年09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5年09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5年10月01日 至 2028年09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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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并且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注:(1)新厦工程及老厦非文保修缮工程监理资质:具有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2)老厦文保修缮工程监理资质:具有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甲级(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应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5)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监理工作,须单独配备; 注:以上人员须均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牵头方)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联合体主办方(牵头方)为承接新厦工程及老厦非文保修缮工程的监理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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