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太湖街道官㘰村小额零星工程(不见面开标)
发包公告
一、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长兴县太湖街道官㘰村小额零星工程,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太湖街道官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委托发包代理单位为湖州精海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二、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1.本项目长兴县太湖街道官㘰村小额零星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长兴县太湖街道官㘰村辖区范围内的市政零星维修,雨污水井及管道修补,清理泥沟,道路硬化,水电维修,房屋维修,房屋改造,景观改造,墙面白化及修补,停车位改造,路灯维修及更换,建筑垃圾清运,广告制作,机械费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发包文件。本项目估算造价约15万元。
2.工期计划合同期为中标之日起一年或者工程结算额到达(包括)15万元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
三、质量目标: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四、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承包申请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地在长兴县范围内(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为准)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承包申请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 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承包。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承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三)其他
1、承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发包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24年 08月 19日起(北京时间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