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大麻镇主干道景观亮化改造工程-城市驿站
(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补充公告(1)
一、项目名称:桐乡市大麻镇主干道景观亮化改造工程-城市驿站
(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二、招标人:桐乡市大麻两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单位:秀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四、补充通知内容:
1、招标文件中出具社保证明调整为: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2022年9月份、2022年10月份、2022年11月份)
2、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至:2023年01月11日14时00分。
3、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2.4条调整为: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为必须计算的措施费项目,依据《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号)要求,报价费率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非市区工程(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下限费率8.21%;2、通用安装工程下限费率6.13%;3、市政土建工程下限费率7.56%;4、仿古建筑、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下限费率5.51%),不得擅自降价或取消该费用,不按规定计取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承包方在施工中省去各项费用,则发包方有权不予支付。税金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及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计取:税金费率9%,属不可竞争费用。规费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不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费率(1、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25.78%;2、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30.63%;3、市政安装工程27.80%;4、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30.97%)的30%计取,以上费率不按规定计取作否决投标处理。
4、其余内容不变。
本招标补充公告(1)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同样具有约束力,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时,以招标补充公告(1)为准。
桐乡市大麻两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桐乡市大麻镇招标采购中心
秀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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